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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自然资出示 ***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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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示
按照《******理法》《******理法》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******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******示如下:
一、土地基本情况 :
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: 定城 镇 CR*** 4 -0 5 地块,位于 定城镇定富路东南侧 ,面 积为 ***.74 平方米(折 54.52 亩) ,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,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 ,****** *** 万元。受让单位: ******司 。
- 土地使用条件:
(一) 该宗地为 食品加工 项目用地。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*** 万元 /亩,年度产值不低于 *** 万元 /亩,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 15 万元 /亩。以上出让指标列入《******议》,************分。
(二) ******设应按照《******筑发展条例》******************筑 。
(三) ******设期限: 竞得人应自《******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 ***天 内动工,动工之日起 ***天 内竣工,竣工之日视为投产 ,项目须在投产后 *** 天内达产 。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,每延期一日,******款总额 1‰的违约金。 竞得 ******成土地闲置 的 ,按照《******置若干规定》执行 。
(四) 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,******设。******、绿化、市容、卫生、环境保护、******全、************计施工,******理规定 。
(五) ******款 含耕地占用税 , 其他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。
三、公示期: *** 4 年 5 月 1 日至 20 2 4 年 5 月 10 日
四、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,在 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******约定。
五、联系方式:
联系单位:************
单位地址:******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 32号
******编码: ***
联 系 人:张先生
联系电话: ***-***
电子邮件: 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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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4 年 5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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