濉溪县百善镇***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
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皖FHHDL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濉溪县百善镇***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
三、成交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******司
供应商地址:濉溪县淮海南路东侧(******东门对面)
中标(成交)金额:***.94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工程类 |
名称:濉溪县百善镇***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 施工范围:本工程为濉溪县百善镇***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。******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、挖填土方、表土剥离与回覆、******排水斗沟、田间道路及配套工程等。详见工程量清单。 施工工期: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:李静 ******书信息:皖*** |
五、公告期限
******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******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******疑(异议)。质疑材料递交地点、联系方式如下:
1、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府
地址:濉溪县百善镇泗永路***号
联系方式:***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司
地址:******路9号金悦华庭1幢B***
项目联系人:牛伟玮
电话:***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******府采购法》、《******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******************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******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******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******疑人名称;
4、******疑事项、******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******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******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************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******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******的;
5、******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******理、************诉讼程序的。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府
地址:濉溪县百善镇泗永路***号
联系方式: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司
地址:******路9号金悦华庭1幢B***
项目联系人:牛伟玮
电话: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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