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“博海茗苑”小区第4栋第10层1009号房屋(变卖)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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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
******告
******执行 申请执行人董惠与被执行人张骏、孟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****** ,******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二次拍卖,均流拍。******法变卖(网址:##### 户名: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 ),******告如下:
一、 变卖标的: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 博海茗苑小区第4栋第10层***号房屋( ******号:琼( ***)琼海市不动产权第 0 ***号 , 建筑面积: 79.67 ㎡) 。
备注:该拍卖标的无钥匙,无法入内看样,请各位竞买人谨慎购买。
二、******和变卖时间: ******为 ***.2 元,变卖预缴款 ***.2 元,******金为 4万 元,******幅度为 *** 元。现定于 20 24 年 6 月 17 日 1 0 时至 20 24 年 8 月 17日10 时止 (延时除外)在淘宝网上依法拍卖。变卖成交后 7日内付清余款。
三、变卖期 60日,如有竞买人在60************,则自动进入到24************时;24******周期内,******参与竞买,******结束前5******,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(循环往复至最后5******)。
四、************功能,在变卖活动结束前,每最后 2******,就自动延迟5分钟。
五、******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。******竞买前,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 ***.2 元,******自动冻结该笔款项。变卖成交后,******指定账户,其他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。变卖未成交的,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,******利息。
六、变卖成交后,******等于变卖预缴款,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;******高于变卖预缴款,******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 7日内缴纳,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支付:
1.银行付款方式:( 户名: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,开户银行:******,账号: 6 *** )。
2、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:登录我的淘宝-我的拍卖支付,
付款教程:
##### )。
************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签署《变卖成交确认书》,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。
七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************。特别提醒,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八、标的物初始登记、转让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所涉及的一切税、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、水、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九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,******联系。
十、与本变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(案件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等)可参加竞买,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。******************发布的竞买须知。
举报监督电话: ***-***
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,******咨询。
******咨询电话: ***- ***
联系地址: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。
******顺市 西秀区 ******
*** 年 5 月 30 日